各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秘办〔2020〕1号)精神,按照《商洛学院总值班工作制度》(商院〔2017〕82号)规定,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商院疫控组〔2020〕12号)要求,现将经校领导审定的《商洛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总值班安排表》(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做好总值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值工作日夜班和非工作日的白班及夜班,白班时段为8:00-18:00,夜班时段为18:00-翌日8:00。每组第一人为该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值班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2.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请于每周周一16:30前到院长办公室综合科领取钥匙,下周一12:00前交回综合科,节假日及双休日钥匙由值班人员顺交,不得请他人代交。交班时,交班方须交接尚未办结或需要办理的事项,确保值班工作平稳有序。
3.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商洛学院总值班记录表》,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如实在“值班人”处签名,以备后查。
4.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因故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变更值班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值班,不得请人代班,严禁让学生替班。全体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空岗,确保学校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5.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照《商洛学院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做好接访工作。要严格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汛期防汛的各项措施,如遇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和重要工作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做妥善处理,确保学校运转有序,安全稳定。
附件:商洛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总值班安排表
院长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