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即将过半,为确保本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落实,根据《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商院党〔2018〕22号)精神,学校决定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全校二级单位
二、督查内容:学校2018年度各项重点工作
三、工作方式:部门自查与现场督查督办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督办工作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7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各单位对本年度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向督查督办工作组提交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督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由督查督办工作组逐一深入各单位听取汇报,并现场开展督查工作。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5日)。督查督办工作组在部门自查和现场督办的基础上,对学校2018年度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布督查督办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商院党〔2018〕2号)和《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商院党〔2018〕22号)中列出的重点工作目录,全面梳理总结本单位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组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此次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认真撰写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填写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于6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督查督办工作组杨军OA信箱,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字。
附件:商洛学院二级单位2018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