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文印室管理工作,提高文印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文印室主要负责学校文件印制、试卷印制等工作,各项文印工作均为学校或部门业务工作需要,未经批准的非公务事项一律不予办理。
2.因公办理复印打印或领取文头纸的部门,务必由相关工作人员先行前往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填写《文印室印刷文件审批单》,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3.各单位要本着节约原则,加强工作监管,精心校对文印材料,避免因差错造成的不必要重复印制。凡需重复印制的,须出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印制材料原则上一律双面打印,杜绝纸张和耗材浪费。
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印制试卷等涉密材料须由相关工作人员或教师本人到文印室办理,不得由学生代办。
5.文印室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吸烟。文印办理原则上即印即取,印制完成的文件资料请及时领取,不得在文印室长时间存放。
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