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是学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接受“一流学院”建设验收的关键一年,为全面了解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学校决定召开“一流学院”建设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第4周星期五召开
二、参会人员
(一)全体校领导;
(二)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
(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参会部门和院(部)。
三、会议内容
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会务组织
“一流学院”建设工作例会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各参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准时参加会议,无法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参会。
(二)部门汇报
1.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结合学校2021年度工作要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内容主要为:
(1)组织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为主;
(2)宣传部:以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为主;
(3)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学科建设等内容为主;
(4)人事处: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为主;
(5)教务处:以“一流学院”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和“一流课程”“一流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等关键指标为主要内容;
(6)科技处:以科研平台建设、各类项目申报、科研经费等内容为主;
(7)学生处:以学风建设、学生服务管理、就业工作等内容为主。
2.其他部门根据会议安排进行汇报。相关部门如有重要工作需要汇报,可提前做好准备。
(三)汇报材料撰写要求
1.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学科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要认真撰写汇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于会前一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编印。
2.汇报材料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篇幅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
(四)督办落实
例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联系人:王叶 联系电话:62959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