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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报送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2020-08-18 16:3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因学校处、科级干部调整和人事变动,部分职能部门和二级院(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出现变化。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现需重新调整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请各单位及时确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送学校综合档案室(未发生变动的也一并报送)。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院(部)档案工作负责人要求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分管本单位档案工作;

二、各部门、各院(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兼职档案员,视工作量和分工情况可酌情增加。兼职档案员应了解本单位的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认真细心,岗位相对稳定。

三、兼职档案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做好整理、立卷工作,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预立卷目录,合理存放,妥善保管;

2.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3.认真学习、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接受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的档案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院(部)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于8月21日下午6:00前报送至综合档案室。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6521

 

附件: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附件【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信息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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