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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相关会议知识及流程图
2018-05-07 15:53     (浏览次数)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4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1.................................................................... 16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2.................................................................... 17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3.................................................................... 18

党的基层组织.......................................................................................... 19

党委会议流程图................................................................................ 24

基层党组织组建流程图................................................................... 25

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流程图.................................................. 26

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  27

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图................................................................... 28

村党支部“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流程图............................... 29

党小组....................................................................................................... 30

党小组会议流程图............................................................................ 34

党课........................................................................................................... 35

党课教育流程图................................................................................ 36

民主评议党员.......................................................................................... 37

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 43

民主生活会.............................................................................................. 44

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流程图.................................................. 51

组织生活会.............................................................................................. 52

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58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

(一)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

(三)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七)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组织和成员:

 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党的地方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应当具有代表性,符合党龄、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要求。人选应当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还应当包括同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适当比例的基层党员。

党的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缺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补选。

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辞去或者由所在的党的地方委员会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确有必要时,上一级党委可以任免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13人,市、县两级为9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任免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

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二)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

(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必要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可以征求党委委员意见;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六)对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党委书记主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

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常委会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建立职责清单制度,明确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市、县两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确保党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组织原则:

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上一级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支持和保证下级党组织依法依规正常履职。凡属下级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无特殊情况,应当由下级党组织处理。

党的地方委员会作出同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一般应当事前征求下级党组织意见。需要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下级党组织和党员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通报。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应当由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常委会委员应当根据分工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其他委员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独断专行。

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支持书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书记对其工作的督促检查。

常委会委员应当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常委会委员代表党委的讲话和报告,署名发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关的文章、著作、言论,应当事先经过常委会审定或者党委书记批准。

常委会委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委集体决定精神。

议事和决策:

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应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

全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全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后确定。

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全会。

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

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决定,必须由全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或者由常委会其他委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常委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常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会委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常委会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经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

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决策的,书记、副书记或者常委会其他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全会、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等参加。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常委会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召开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但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注重通过国家机关、政协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单位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党的地方委员会通过全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谁决策、谁调整的原则通过召开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决定。

监督和追责:

党的地方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领导和工作监督,并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接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邀请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适当增加列席的人员数量和频次。定期组织党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提案提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上级党委应当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考核具体工作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部门参与。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1

议题申报

由议题提出单位填报议题申报清单,附议题清样一式3 份,统一纸型及排版格式。

 

收集议题

向申报单位收集议题并拟订常委会议方案。

 

审签方案

方案送常委办主任审核后呈X委秘书长、X委书记审签。

 

会议通知

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发出议题材料,收集参会人员名单。

 
 

 


                                                                                      

 

 

会中服务

做好会议记录、更换座牌、参会人员衔接。

 
 

 


会后整理

整理记录、草拟纪要、送审印发,制发决定事项通知,督促落实。

 

 

会场准备

编排座次表,印制议题单、布置会场。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2

县委常委会议流程图

 

征集会议议题

 
常委会议程序流程图3

 

 

 

 

 

 

 

 

 

 

 

 



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委会议流程图

 

 

 

 


基层党组织组建流程图

文本框: 党支部组建程序 

 

 

 

 

 

 

 

 

 

 

 

 

 

 

 

 

 

 

 

 

 

 

 

 


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流程图

 

文本框: 党支部换届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

 

文本框: 会前准备,文本框: 会议召开,文本框: 会后工作 

 

 

 

 

 

 

 

 

 

 

 

 

 

 

 

 

 

 

 

 

 

 

 

 


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图

文本框: 召开支部委员会一般程序 

 

 

 

 

 

 

 

 

 

 

 

 

 

 

 

 

 

 

 

 

 

 

 

 

 


村党支部“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流程图

 

 

 

 

 

 

 

 

 

 

 

 

 

 

 

 

 

 

 

 

 

 

 

 

 

 


党小组

 

在党的支部里面,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对党支部来说,许多工作要通过党小组进行,做好党小组工作是做好支部工作的基础。

因为党小组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最了解,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和检查党员贯彻支部决议、进行群众工作等。所以,支部要经常注意加强党小组的工作,切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党小组的划分

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作用任务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自己的积极活动来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和担负党支部不便集中进行的一部分工作,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素质。

②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④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⑤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⑥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求党员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产生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

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不能一次会什么问题都讨论,会上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活动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五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党小组会议流程图

 

文本框: 召开党小组会议的一般程序 

 

 

 

 

 

 

 

 

 

 

 

 

 

 

 

 

 

 

 

 

 



党课

 

党课是以上课讲授的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重要方式。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课是每一位中共党员的必修课。党课就是对每位党员进行先进思想教育,了解共产党的精神内涵,以及其先进性。每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进行党课教育。

现代党课仍有其必要性。他使每位党员更加了解共产党,了解共产主义,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

党课结束后,会组织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进一步进行党员的发展。


党课教育流程图

 

文本框: 课前准备,文本框: 组织工作,文本框: 课后工作,文本框: 确定课题,文本框: 调查研究,文本框: 认真备课,文本框: 发出通知,文本框: 统计党员人数,文本框: 提出要求,文本框: 组织讨论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还可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必要性

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只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应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注意问题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对于那些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党支部对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对限期改正的,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也应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

 

文本框: 准备工作,文本框: 评议过程,文本框: 后续工作,文本框: 组织意见与本人见面,文本框: 向上级组织呈报 

 

 

 

 

 

 

 

 

 

 

 

 

 

 

 

 

 

 

 

 

 

 

 


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

2016122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为新形势下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主要目的

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总的目的是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化,其核心是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建设。具体讲,着重解决三方面问题:

(一)在党委会(党组)中,领导干部通过交心,沟通思想,开展诚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建设民主、和谐、具有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充满生机活力的领导集体。

(二)领导干部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交交心,通过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集中集体智慧,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在我国进入改革深水区,经济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的改革创新活力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对领导干部进行更有效的监督。通过民主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作风,预防和反对腐败,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廉洁政治。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有深远意义和重要现实意义。

重要意义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 

方针主题

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就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正确行使权力,科学决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诫勉谈话的,应当说明整改情况。

时间要求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具体程序

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准备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

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就反映本人的有关问题,向组织作出说明。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

解决问题

民主生活会应当切实解决问题,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并报送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

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当向下级党组织或者本单位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

领导责任

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对同级直属机关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党中央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省部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流程图

会前

准备

 

会议

准备

 

学习文件通报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材料(会后15天内)

 

落实整改措施

 
     

 

 

 

 

 

 

 

 

 

 

 

 

 

 

 

 

 

 



组织生活会

 

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应确定主题,一般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也可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就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提出要求。

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 门好进、脸好看”但“ 事难办”等。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

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各省(区、市) 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 、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中管企业党组(党委) 和中管高校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县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力量,沉到一线督查指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8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

县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

 


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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