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商院党办〔2019〕3号),对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使用和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商洛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的通知
2.商洛学院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申请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