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省教育厅2018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教教〔2019〕11号),我校荣获2018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称号,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李川川同志被评选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成立了教育事业统计领导小组,建立了统计工作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及统计人员深刻理解统计指标内涵,确保填报数据规范准确,统计质量稳步提高。
在本次表彰中,共有26所高校获得先进集体荣誉,高校中34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文/李彦广)